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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
  • 四川医药
  • 标识代码:4151014938学历层次:专科(高职)学校性质:公办
  • 院校地址: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凤凰路149号

录取原则

第十六条
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四川省的招生政策,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实行“学校负责,考试院监督”的管理体制,对考生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。

第十七条
进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,依据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录取原则,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,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在所报专业组内调剂到尚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;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则作退档处理。

第十八条
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,按照2025年四川省的排序规则执行。即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、语文数学两科中单科最高成绩、外语单科成绩、首选科目单科成绩、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、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。

第十九条
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。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,患有轻度色觉异常(俗称色弱)、色觉异常II度(俗称色盲)的考生,不予录取。

患有一眼矫正到4.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、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、患有失明、斜视、弱视、嗅觉迟钝、口吃者、肢体残疾、脑瘫等疾病不宜报考医药卫生类专业,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。建议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身高158cm以上。

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,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。

第二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。